随着国家施行<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>三个月以来,我在营业柜台发现,很多车友两个误区. 其一.没有"交强险"标识,车子会被警察罚款的. 其二,买了"交强险"后商业"第三者责任险"就多余了. 以上两个误区,其实是我们保险工作者,解释不到位的责任. 其一,原来已经买了商业保险的车友,在保险还没有过期的情况下可以不必买"交强险".只需要,将保单的原件随车携带,以便备查. 其二,"交强险"的赔偿是按照三项单独赔付.其中对第三者的车辆损失,最高也不超过2000元.实际意义不大.商业三者险,则不同.它是没有单项限制的.比如你买了十万三者,那么对人对车都是十万,而且不累加.所以最实用的投保方式是买了较强险同时买一份5万或者10万的商业险.而且,10万保费仅仅比5万保费多200元左右,推荐购买10万的商业三者险. 说了这些,不知道对车友们有没有用处. 需要咨询保险相关问题的车友们 以及 打算购买汽车保险的朋友们,欢迎与我联系! QQ:707198991 TEL:620169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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